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后立法时代的安徽省地方立法研究
引用本文:聂志琦,杜永松.后立法时代的安徽省地方立法研究[J].理论建设,2013(1):37-41.
作者姓名:聂志琦  杜永松
作者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自1979年我国立法体制改革以来,安徽省地方立法工作成绩斐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立法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地方立法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安徽省地方立法机关应积极回应后立法时代的要求,努力拓展立法空间、加强实施型立法、并建立地方立法即时清理机制,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保障、促进和引导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

关 键 词:地方立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后立法时代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