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私分明”与“大公无私”之间——评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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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升.在“公私分明”与“大公无私”之间——评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理论[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3):3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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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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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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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由主义坚持把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严格区分开来,而共和主义则认为,整个社会就是一个政治社会.哈贝马斯强调,既必须把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区分开来,又必须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公共领域,并通过公共领域的自由讨论来影响政府决策,控制社会权力对于政府决策的影响,才能保证自由和公正.而政治权力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划分也是在公共领域中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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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领域 自由主义 共和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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