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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过失相抵制度
引用本文:陈洁莹.论过失相抵制度[J].理论导报,2010(2).
作者姓名:陈洁莹
作者单位: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市,200135
摘    要:对过失相抵这一概念,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因此理论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本文认为过失相抵,是指就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受害人也有过失,法院可依其职权,按一定标准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从而公平合理地分配损害的一种制度。由于对过失相抵定义不同,相应地对过失相抵的理解也就不尽相同。在讨论过失相抵制度时,要注意过失相抵与其他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以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通常认为过失相抵不仅适用于过错责任中,在无过错责任中若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且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仅具有轻微过失,也可适用过失相抵。

关 键 词:过失相抵  混合过错  损益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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