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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笛致人受伤谁担责?
引用本文:杨飞.鸣笛致人受伤谁担责?[J].党课,2013(15):89-91.
作者姓名:杨飞
摘    要:案例回放: 2011年2月的一天,周某驾车应朋友之邀去饭店参加聚会。因为进入饭店的车辆必须通过人行道驶入,周某驶入人行道后,在前行的过程中,周某嫌车前行走的老人张某走得过慢避让不及时,便鸣笛催促。张某因地面有冰再加上心情紧张,一下摔倒在了地上,造成左侧胯骨骨折,因伤产生各项费用3.2万元。事后,张某认为自己受伤完全是因为周某鸣笛导致,因此向周某索要赔偿。

关 键 词:受伤  人行道  张某  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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