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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访救济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引用本文:崔永刚.论信访救济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J].理论学刊,2015(3):78-84.
作者姓名:崔永刚
作者单位:山东省社会管理创新软科学研究基地,山东济南,250103
基金项目: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3RKB35012);中共山东省委党校重点科研项目“建设山东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研究”(项目编号:2013ZD014);山东省党校系统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研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信访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政治法律制度设计。信访作为公民权利救济的一条途径,在实践中发挥了不少积极作用,但同时也伴随着产生了许多问题。理论与实践界一直对信访存在"废除论"、"强化论"、"弱化论"等观点。在我国信访作为一条权利救济途径,有存在的必要,但必须认识到信访量大、面广、上行趋势明显、非正常信访问题突出等现象。必须逐步推进信访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才能更好地发挥信访的救济职能。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信访规范化是前提,制度化是保证,法制化是目标,三者互相促进。

关 键 词:信访  规范化  制度化  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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