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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引用本文:井仁祥,汪友海,刘加冲.遗嘱[J].共产党员(沈阳),2002(1):42-42.
作者姓名:井仁祥  汪友海  刘加冲
摘    要:“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我十分想念党组织和法院的同事们。我没有能力继续为党做什么事情了,我只请求:在我死后,不开追悼会,不举行告别仪式,火化前不整容,火化后不建坟墓,不留骨灰。” 立这份遗嘱的人叫宋振美,是1927年出生的一位老同志。1980年离休前,任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2000年10月,宋振美被确诊为肺癌。子女们怕他精神上受不了这个打击,请医生写了一份假的检验报告单,告知其患的是肺结核。20天后,他感到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加重了,就怀疑子女们向他隐瞒了病情。那天中午,他把子女们叫到病床前,十分严肃地说:“你们是不是共产党员,是共产党员就该说实话。我究竟得了什么病,你们今天一定要告诉我,要不我死

关 键 词:宋振美  中国共产党  党员  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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