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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学案》中黄百家的哲学阐释与思想立场
引用本文:连,凡.《宋元学案》中黄百家的哲学阐释与思想立场[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9,41(3):43-55.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宋元学案》综合研究”(17FZX013)阶段性成果。
摘    要:黄百家在《宋元学案》中通过评论宋元儒学阐发了自身的哲学思想立场。在宇宙本体论上,黄百家继承刘宗周、黄宗羲的理气合一论,以气作为构成天地万物之实体,以理作为气之本质属性,批判了程朱的理气二元论。在人性论上,黄百家继承刘、黄二人的性气合一和性善习远说,主张性与气质均为善,而恶来自后天习染,批判了程朱以善恶区分性气的二元论与变化气质说。在道德观上,黄百家回归到先秦孔孟仁说,在程颢识仁说基础上,继承刘、黄二人的道器、性情、仁爱合一论,主张于人性之本源(孝弟)处求仁,批判了程朱的性情、仁爱二元论。在修养工夫论上,黄百家在以心学为本的同时又折衷朱陆各派思想而会归于一,体现了清代浙东学派一本万殊的思想立场。

关 键 词:黄百家  《宋元学案》  清代浙东学派  宋明理学  一本万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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