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对人民群众利益主体地位的科学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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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培芝,焦丽萍.唯物史观对人民群众利益主体地位的科学阐释[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8,1(6):1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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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培芝 焦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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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济南,2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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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而且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享有者和事爱者,人民群众作为利益主体,应当享有社会利益.同时也应当享有私人利益,只有从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与和谐统一中,才能科学把握人民群众利益主体地位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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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人利益 社会利益 社会趋势 重要标志 唯物史观 人民群众 利益主体 地位 科学把握 和谐统一 联系 可分 私人利益 创造者 精神财富 物质财富 社会 |
文章编号: | 1008-4088(2008)06-0017-05 |
修稿时间: | 2008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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