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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谐理念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村民自治进程
引用本文:格仁其木格.以和谐理念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村民自治进程[J].实践,2008(3):29-30.
作者姓名:格仁其木格
摘    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把“管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这必将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良好的机遇和社会环境。村民自治制度是实现“管理民主”要求的主要体制载体。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也已被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要抓好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对少数民族地区而言,就是要以和谐理念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村民自治进程,就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

关 键 词:和谐理念  民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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