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弱者的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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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建明.为了弱者的尊严[J].实践,2008(4):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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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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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为这个社会并不太和谐,所以我们呼唤和谐。因为这个世界常常以强凌弱,所以我们呼唤对弱者多一份爱与同情。因为这个时代有人得势获利后总在改变善良本性,所以我们呼唤回归人情与人性。只有你我之间有了基本的尊重和理解,我们的民族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和谐与进步。——作者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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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县法院 农民 平板车 清徐县 承包土地 干部 强制执行 基本的 闻喜县 政府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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