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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残疾人保障法四大亮点
摘    要: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于2008年7月1日施行,该法呈现出四大亮点。亮点一:禁止歧视残疾人。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关 键 词:残疾人保障法  大众传播媒介  修订  歧视  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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