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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治理商业贿赂法律体系的现状及其立法建议——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参照
引用本文:庄德水.我国治理商业贿赂法律体系的现状及其立法建议——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参照[J].求实,2007(3):61-65.
作者姓名:庄德水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北京,100871
基金项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委托课题
摘    要:我国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可分为核心层、协作层、支持层和外围层,主要存在尚未完全整体化、尚未完全科学化、尚未完全规范化等不足。《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商业贿赂的罪名界定具有全面性、对商业贿赂的法律认识具有科学性、对商业贿赂的法律责任规定具有适用性,值得我们借鉴。我国现行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应从本国国情出发,尽快实现国际化和现化代,进一步扩大贿赂的主体范围、内容范围和方式范围,健全法律责任体系,加快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立法。

关 键 词:商业贿赂  治理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法律体系  立法建议
文章编号:1007-8487(2007)03-0061-05
修稿时间:200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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