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与源头防腐浅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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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耀东.国有企业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与源头防腐浅议[J].工会博览,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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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耀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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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煤大屯公司发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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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三重一大"的来由
在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2008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都以相当的篇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的阐述.随后各省市以及国资委都先后出台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对"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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