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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个税应以家庭为单位
引用本文:刘英团.征个税应以家庭为单位[J].工会博览,2012(8).
作者姓名:刘英团
摘    要: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社会成员收入的二次分配的功能.但我国现行个税征收办法还存在着弊端:收入相同的纳税个人,纳税金额一样,根本不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有政协委员曾经举了这样一个真实的例子:某先生在广州某事业单位上班,妻子没有工作,夫妻俩都是独生子女,四位老人均没有退休金.七口之家就他一个人在工作.他的工资几乎不够养家糊口,而他的同事可以买房、买车、旅游.而在个税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个税起征已经与CPI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了指数化、动态化调整.同时,为了保证税收负担公平、合理,现在不少国家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问题上实行的是"夫妻联合申报"或者"家庭申报",这对中国广大普通工薪家庭特别是经济负担沉重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件值得期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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