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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导游拒绝“同居”
引用本文:飘文.女导游拒绝“同居”[J].工会博览,2009(4).
作者姓名:飘文
摘    要:2008年12月1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广州市旅游局联合召开了正式实施新版《广州市旅游条例》的新闻发布会,按照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女导游有权拒绝与男司机同宿一个房间,若因此给导游人员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予以赔偿。而大

关 键 词:同居  旅行社  导游人员  旅游局  司机  旅游目的地  人大常委会  工作人员  广州市  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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