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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 须履行基本程序
引用本文:向欣.变更劳动合同 须履行基本程序[J].工会博览,2005(18):16-17.
作者姓名:向欣
摘    要:案件回放原告:王某,男,1970年8月出生,共创电子有限公司员工。被告:共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某为该公司法人。2004年8月,共创电子有限公司聘用王某为公司销售部经理,双方签署了一份《职员聘用合同》,约定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基本程序  公司员工  有限公司  聘用合同  合同约定  公司法人  销售业绩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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