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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干部任期内劳动合同不能解除
摘    要:第一、2002年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实施的第91号令《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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