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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基层公安机关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打击与保护问题上的冲突与调和
引用本文:周雪艳.试论基层公安机关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打击与保护问题上的冲突与调和[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6(2):85-90.
作者姓名:周雪艳
作者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法制处,100020
摘    要:我国对未成年犯罪确立的“教育、保护、挽救”的刑事政策,对于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倡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犯有盗窃罪、抢夺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由于我国未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基层公安机关尚未完全转变执法观念,在打击与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问题上产生了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公安机关应当在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以及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的基础上,适时转变观念,以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为目标,做到打击与保护的有机结合,有机统一。

关 键 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基层公安机关  保护问题  冲突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犯罪  调和  少年司法制度  刑事政策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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