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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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甄贞,陈静.刑事和解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适用[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7(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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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甄贞 陈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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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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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成年人犯罪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公害,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如何针对未成年人特殊的身心特点和特殊的失足原因,采取有别于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方式,从根本上矫正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近年来,国际社会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呈现出非犯罪化、非监禁化、非刑罚化的趋向。在这种社会和司法背景下,被认为能够有效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开始在我国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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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和解制度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社会不稳定因素 环境污染 身心特点 非犯罪化 国际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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