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公诉环节中的未成年人保护 |
| |
引用本文: | 凤丹,王志胜.刑事公诉环节中的未成年人保护[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6(4):61-68. |
| |
作者姓名: | 凤丹 王志胜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315400 |
| |
摘 要: | 检察公诉环节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应坚持专门办理、全面审查、迅速简约和寓教于诉等原则,通过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犯罪构成进行特殊审查,辅之以社会调查及心理测试与鉴别,实现以下两种合理处置:或者是运用检察裁量权审慎决定对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促其提前进入更生轨道,或者是审慎决定提起公诉,并通过适合未成年人的出庭公诉方式,达到“教育、改造、挽救”的目的。
|
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保护 提起公诉 刑事责任 全面审查 相对不起诉 犯罪构成 心理测试 社会调查 公诉方式 裁量权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