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少年法庭工作的发展历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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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剑祥,卢路生.江苏少年法庭工作的发展历程[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1):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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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剑祥 卢路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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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2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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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87年始,我省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在借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办理少年犯罪案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刑事审判庭内组建专门的少年犯罪案件合议庭(简称少年法庭),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采取了适合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方式,使所办理的少年犯罪案件的被告人都能认罪服判,上诉和申诉的极少,重新犯罪率不足1%。198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少年法庭工作会议,我省常州市中级法院在会上介绍了经验。会后不久,省高级法院就成立了“少年法庭工作指导组”,其任务是组织、协调、推动全省少年法庭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各地的新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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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少年犯罪 少年法庭 案件 合议庭 基层人民法院 重新犯罪率 刑事审判 江苏 组建 成功经验 |
文章编号: | 1006-1509-(2005)01-066-02 |
修稿时间: | 2004年11月14 |
Juvenile court in Jiangsu Province, China and its evolu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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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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