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的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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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雷,狄小华.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的重构[J].青少年犯罪问题,2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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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雷 狄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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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警官学院;南京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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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处置,虽然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表面上是一种最为直接、快捷的解决方法,但它无法从根本上破解我国涉罪未成年人的非刑罚处置措施种类较少、司法适用率较低的难题。本文通过对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立法现状以及司法困境的分析,提出以"三层四类"为体系框架,对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进行重构,以解决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在立法上的零散以及法律规定上的重叠,进而确保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过程中更好地实现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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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罪未成年人 刑罚替代措施 教先于罚 专门学校 强制亲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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