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制度研究
引用本文:周少华,王传斌.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制度研究[J].青少年犯罪问题,2020(2).
作者姓名:周少华  王传斌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法学院;广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制度是以具有不良行为的偏常未成年人为对象、以矫治教育为目的,从犯罪一般预防的宏观体系下发展而来的犯罪预防制度。我国临界预防制度的构建应当遵循明确区分不同矫治对象、合理设置矫治分级措施的原则,牢牢把握对偏差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处分的核心要义。在政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构的宏观协调下,引导学校、教师、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长和专门学校之间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预防效率。针对严重不良行为性质恶劣、屡矫屡犯的偏常未成年人,还应当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作用,通过扩大重罪处罚的年龄范围,为临界预防的矫治教育措施赋予强制力和约束力。

关 键 词:临界预防  偏常未成年人  合力机制  矫治教育  威慑教育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