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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参与立法初探
引用本文:谢锜.工会参与立法初探[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1988(2).
作者姓名:谢锜
作者单位:中国工运研究所
摘    要:立法工作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环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发挥社会团体在立法中的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我国工会作为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政治团体,历来是党和政府联系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提高工会的法律地位,赋予工会以参与立法的权利,使之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会参与立法,是指特定的工会机关就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需要立法的问题向立法机关提出建议或提交立法草案的一系列行为。这是工会在国家立法方面享有的一种权利。在我国,这一权利有如下特点: 1.工会参与立法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实现。立法,是统治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法律的过程。立法权是国家统治阶级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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