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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工会的原生职能与派生职能
引用本文:桉苗,许小军.试论工会的原生职能与派生职能[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1988(2).
作者姓名:桉苗  许小军
作者单位:中国工建学院工会学系系,中国工建学院工会学系系 主任副教授 教员,主任副教授 教员
摘    要:在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中,工会的职能问题,引起了工会系统的广泛关注,一时间成为工会理论的“热点”。报刊上发表了许多文章,一些地方还组织了专题研讨会,提出了不少有益的见解。我们认为,弄清工会的原生职能与派生职能,对于把握工会多种职能之间的相互关系,乃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一、满足职工群众需要是确立工会职能的出发点人们一般认为,工会的职能是由其性质决定的。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许多人往往忽略了一点,工会的性质之所以能够决定它的职能,正是因为工会是以满足职工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的。性质和职能之间存在着“满足职工需要”这样一个必不可少的中介。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个“中介”,就有可能导致性质与职能之间的脱节,甚至会造成工会职能的紊乱。任何一个社会组织、机构、团体,其所以能够产生和存在,都基于它能够满足社会成员的某种需要。“满足社会成员需要”这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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