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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之辩
摘    要:在我国,双重劳动关系的产生,应肇始于上世纪轰轰烈烈的国企改制浪潮,一大批待岗或者下岗的职工迫于生计,在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同时,纷纷找了新的“东家”。由于劳动者事实上只为一家单位提供劳动,此时双重劳动关系之纷争并不突出。 随着社会的不断与发展,劳动者择业机会增多,双重劳动关系也随之大量出现。我国法律是否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下劳动者是否享受双份社保?……现行规定的不甚明确与滞后致使各地法院判法不一,此类纠纷也成为劳动争议案件难点之一。

关 键 词:双重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者  国企改制  单位  法律  法院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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