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上班出事故是否能认定工伤——本期律师点评由《工友》维权律师团律师许方辉主持 |
| |
摘 要: | 案情回放:张某是一家工厂的流水线工人,2008年7月18日,一位同事因家里有急事需要外出,张某便主动帮忙顶替。下午3时左右,张某不小心将手指卷进了机器,导致7级伤残。8月20日,张某所受伤害被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然而,厂方却以张某当天是“酒后串岗”不应认定为工伤为由,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
|
关 键 词: | 工伤认定 律师团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主持 维权 事故 上班 酒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