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法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法律适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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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庞正雄.关于合同法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法律适用问题[J].江东论坛,2002(1):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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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庞正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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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马鞍山市委党校第二十期处干班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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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九九年十月一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结束了我国在这之前三个合同法即《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并存,调整生产、经营领域的商事合同关系;《民法通则》调整民事合同关系。合同法不统一的格局。制定统一《合同法》,实行民商事合同统一由一部法律调整,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体现了实现交易规则的统一化(国际化)和《合同法》的现代化、科学化的立法本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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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法》 民商合一 《经济合同法》 《涉外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技术合同法 民商事合同 交易规则 经营领域 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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