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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律师伪证罪”成为紧箍咒
引用本文:徐家力,邹静.不要让“律师伪证罪”成为紧箍咒[J].民主与法制,2011(7):39-41.
作者姓名:徐家力  邹静
作者单位: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
摘    要:争议中的“律师伪证罪” 备受诟病的306条,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增加的。它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

关 键 词:律师伪证罪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  伪造证据  妨碍作证罪  《刑法》  刑事诉讼  辩护人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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