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律师伪证罪”成为紧箍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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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家力,邹静.不要让“律师伪证罪”成为紧箍咒[J].民主与法制,2011(7):3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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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家力 邹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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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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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争议中的“律师伪证罪”
备受诟病的306条,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增加的。它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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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伪证罪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 伪造证据 妨碍作证罪 《刑法》 刑事诉讼 辩护人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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