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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证据再酿重大车祸谁担责?
引用本文:
孟亚生.“固定”证据再酿重大车祸谁担责?[J].民主与法制,2011(12).
作者姓名:
孟亚生
摘 要:
出了车祸后,受害者一方首先想到的就是保护好车祸现场,固定证据,便于索赔。然而,江苏省宜兴市一位市民正是由于坚持这一想法,却无辜送了卿卿性命。原本因摩托车轻微碰撞只受到轻微伤的她,在守护现场固定证据时接连遭到了两辆轿车的撞击,当场殒命,小碰撞演变成了一起人命交通重大事故。出了车祸尤其是轻微车祸时,当事双方该如何处理现场?受害人先后遭受三车碰撞,三车主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受害人
关 键 词:
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道
电动自行车
交通事故
固定证据
摩托车
江苏省
保险公司
当事人
别克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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