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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打黑第一案始末
引用本文:连继民,侯兆晓.保定打黑第一案始末[J].民主与法制,2008(5):24-26.
作者姓名:连继民  侯兆晓
作者单位:《民主与法制》记者
摘    要:河北省蠡县王兵涉黑案件是由公安部,河北省委政法委督办的,保定市还在1999年将王兵案列为打黑第一号案件。 专案组顶住了种种压力,终将王兵及其团伙抓捕归案。经过两个阶段的侦查.两次审判,王兵及其团伙的处罚从最高19年有期徒刑直至死刑.无期徒刑。 2006年2月17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等罪,一审判处王兵.张彦庆死刑,判处刘福周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至18年有期徒刑。王兵等人不服,提出上诉。2007年4月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除张彦庆被改判死缓外,其余均被维持原判。 历时八年的“打黑第一案”虽已尘埃落定,但是,侦查.审理过程的曲折与艰难却耐人深思。

关 键 词:保定市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终审判决  故意杀人  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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