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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特定目的机构的法律形式选择
引用本文:靳晓东.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特定目的机构的法律形式选择[J].民主与法制,2010(12):68-69.
作者姓名:靳晓东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摘    要:一、引言 1997年,英国超级摇滚歌星大卫·鲍伊(David Bowie)因卷入一场与政府的税务纠纷急需现金,以25张个人专辑版权收入为担保,发行了10年期利率7.9%、总额度为5500万美元的债券,金融界称之为鲍伊债券(Bowie bonds)。此次音乐版权证券化的实施,

关 键 词:知识产权证券化  形式选择  法律  机构  特定  音乐版权  税务纠纷  个人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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