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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守法四境界
引用本文:李林.公民守法四境界[J].民主与法制,2014(17):28-29.
作者姓名:李林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摘    要:目前,我国公民守法主要有四种境界:第一,自觉守法的“悟法”境界,它体现的是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对法律价值和法律精神的追求,是对守法的高度自觉和理性认同。自觉守法是全民守法的最高层次,也是最难达到的境界。第二。不愿违法的“敬法”境界,它体现的是公民对法律的尊敬,对司法权威的崇拜,对国家公权力机器的敬仰,是对守法的内心自愿和高度感性认同。

关 键 词:守法  公民  法律精神  国家公权力  法律价值  理性认同  司法权威  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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