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丧我”庄子心灵自由的绝对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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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瑞芬.“吾丧我”庄子心灵自由的绝对境界[J].湖北社会科学,2012(5):118-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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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瑞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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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江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重庆涪陵,40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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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经典阐释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编号:2010ZDXC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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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由是人类文明产生后就没有停止追求的事物,近代社会更将自由作为最基本的权利,但人对自由的追求可以超越生死吗?庄子在《逍遥游》等篇中提出自由的绝对境界,在《齐物论》等篇中,通过“吾丧我”的“坐忘”达到通达天籁、地籁、人籁的三种境界,达到超越“有待”的纯粹自由的至人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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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庄子 吾丧我 “忘” 无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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