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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丧我”庄子心灵自由的绝对境界
引用本文:白瑞芬.“吾丧我”庄子心灵自由的绝对境界[J].湖北社会科学,2012(5):118-120.
作者姓名:白瑞芬
作者单位:长江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重庆涪陵,408100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经典阐释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编号:2010ZDXC08
摘    要:自由是人类文明产生后就没有停止追求的事物,近代社会更将自由作为最基本的权利,但人对自由的追求可以超越生死吗?庄子在《逍遥游》等篇中提出自由的绝对境界,在《齐物论》等篇中,通过“吾丧我”的“坐忘”达到通达天籁、地籁、人籁的三种境界,达到超越“有待”的纯粹自由的至人境界.

关 键 词:庄子  吾丧我  “忘”  无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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