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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可以实行劳资合作
引用本文:邸敏学.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可以实行劳资合作[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8(1):55-58.
作者姓名:邸敏学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    要:劳资合作是指在政府引导下,劳资双方以企业发展为己任,努力生产,风险共担,共同管理,成果共享,通过协商、互让,调解劳资利益的新型劳资关系.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实行劳资合作,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的特殊属性的自然体现,是现阶段私有企业劳资关系主体的主张.

关 键 词:私营企业  劳资合作  可能性  私营企业  主体  私有企业  自然体  特殊属性  基本经济制度  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  劳资关系  利益  成果共享  共同管理  风险共担  生产  企业发展  政府引导  劳资合作
文章编号:1006-6470(2008)01-00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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