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新”在哪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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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俊海.新《公司法》“新”在哪儿?[J].小康,2006(1):7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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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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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研究员、《公司法》修改咨询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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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公司法》,此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公司法》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针对1993年的《公司法》存在的弊端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那么,与旧《公司法》相比较,新《公司法》具体究竟“新”在哪儿?服务型:鼓励投资兴业受大陆法系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影响,1993年《公司法》第23条和第78条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与50万元不等;股份公司为1000万元人民币。新《公司法》摒弃旧《公司法》“不同产业分别规定最低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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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 “新”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经济发展 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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