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普惠浙江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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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红义.低保普惠浙江农民[J].小康,2005(12):6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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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红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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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小康》 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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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对大多数城市居民而言不是个陌生的词汇。从1993年6月上海市首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算起,这一制度在城市中已经施行了十三年,为保护贫弱群体与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近年来,一些有条件的农村地区业已开始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不再是城市居民的“特权”。所谓低保制度是指“根据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平的消费需求设立一个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一个公民,当其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生活发生困难时,都有权利得到政府按照明文公布的法定程序和标准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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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低保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线 农民 浙江 城市居民 上海市 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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