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诚信缺失的价值矫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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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雪枫.论诚信缺失的价值矫正[J].观察与思考,2013(4):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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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雪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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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系,南京4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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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国家重大招标课题“现代伦理学诸理论形态研究”(课题编号为lO&ZD07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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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诚信缺失导致了失信者对受害者的否定、受害者对失信者的怨恨、第三者对社会的怀疑,后果是社会关系的日渐消解;试图避免他人知晓自我利益、阻碍他人获取合理利益、方便自我实现不当利益等错误的主体价值依据,决定了诚信缺失的主体自利任性本质;矫正诚信缺失,内因上需要培育认同他人的价值个体、外因上需要形成人人都是目的的文化氛围、保障上需要健全社会诚信的制度机制,实现人我利益的共同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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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诚信缺失 利益 矫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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