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的四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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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明.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的四维度[J].观察与思考,2015(3):6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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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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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地方法治研究中心 杭州,3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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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理论支撑研究课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的完善”(2014ZDZC08)的阶段性成果;浙江省社科规划办“之江青年”社科规划课题项目基金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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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与社会之间天然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是化解信息不对称、法治政府建设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科学、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存在四个维度:广度、深度、式度和适度。这些维度,既可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的建构维度,也可以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的考察维度和评估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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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息公开 目录体系 四大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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