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限防卫权” 立法的若干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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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波.对“无限防卫权” 立法的若干思考[J].观察与思考,2000(2):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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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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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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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现行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现行刑法这一条款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无限防卫权”的确立?肯定与否定各说均有。笔者持肯定说。现略述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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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 正当防卫 无限防卫权 立法 正当防卫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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