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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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杰.论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与完善[J].理论月刊,2004(1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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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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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武汉,4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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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非典危机中启动的问责制,已从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走向了制度化的轨道,“可问责政府”的理念将在中国的行政改革中得到全面推行,问责正在成为中国新一轮政治改革的亮点;推行行政问责制无论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和社会进步,还是对重塑政府、优化公务员队伍、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有着广泛的影响和意义。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必须转变理念,划清问责制与株连制的界限,划清效果论与动机论的界限,划清腐败因素与管理因素的界限,健全法律与制度,进行配套改革并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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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问责制 政治改革 理念 经济发展 |
文章编号: | 1004-0544(2004)12-0005-05 |
The Administration Accountability System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nsummation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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