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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后现代法学思潮的审视与反思——兼论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意义
引用本文:吕宁,张宇坤.对后现代法学思潮的审视与反思——兼论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意义[J].理论月刊,2010(5):100-102.
作者姓名:吕宁  张宇坤
作者单位:1.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2.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南京,210005
摘    要:后现代法学是一个当代西方较为明确发展的法学流派,其质疑理性的法律主体和法律的自治性,否认法律的普遍性﹑确定性、和中立性,批判法学的一元本质论。后现代法学用怀疑、批判、否定的眼光看待现代法治,并对其理论和实践等问题进行再审视,再反思、再建构,这对于中国法治建设具有建设性的启示意义。但是后现代法学在具有合理性的同时也存在许多缺陷,对于正处在转型时期的中国法治建设来说,沿着现代法学的道路发展更为合理。

关 键 词:后现代主义  后现代法学  中国法治建设  现代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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