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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公安机关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
引用本文:邱煜,周伟芳.谈公安机关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J].公安学刊,2003(1):68-70.
作者姓名:邱煜  周伟芳
作者单位: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杭州师范学院 浙江杭州,310053,浙江杭州,310012
摘    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公安机关应根据新的规定调整自己在网吧管理中的职责,并针对当前网吧经营中存在的治安、安全问题,采取新的管理方法与措施。当前公安机关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制定新的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标准;制定新的治安管理制度;探索网吧管理的新方法,加强日常管理;积极与文化等部门加强联系与配合,规范网吧的经营活动。

关 键 词:公安机关  互联网  网吧  营业场所  治安管理
文章编号:1671-2331(2003)01-0068-03
修稿时间:2002年10月31

On Police Management in the Service Sites of Internet Bar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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