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 提高公安整体执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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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根瑞.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 提高公安整体执法水平[J].公安学刊,2003(6):4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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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根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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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金华市公安局 浙江金华3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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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不力,是当前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这里面有管理体制、经费保障、执法环境、警力资源、民警素质和机构设置等原因。要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公安整体执法水平,必须构建四个执法监督机制,即以办案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法制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案件质量评判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纪检、督察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查处违法违纪和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政治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执法工作为核心和岗位目标考核为中心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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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机关内部 执法监督机制 执法思想 执法观念 |
文章编号: | 1671-2331(2003)06-0049-05 |
修稿时间: | 2003年11月17 |
Improving the Supervisory System of Law Enforcement, Heightening the Level of Law Enforcement by Pol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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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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