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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法治化路径研究——以绍兴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为例
引用本文:马永定,戴大新.“枫桥经验”法治化路径研究——以绍兴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为例[J].公安学刊,2014(6):13-18.
作者姓名:马永定  戴大新
作者单位:中共绍兴市委政法委员会,浙江绍兴312000
基金项目:浙江省法学会2013年度重点项目“‘枫桥经验’法治化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13NB03)最终成果
摘    要:回顾总结"枫桥经验"近年来的探索实践历程,对于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绍兴市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过程中,始终把握党的领导这一前提,依靠群众这一主线,化解矛盾这一精髓,基层基础这一关键,助推发展这一目标。新时期的"枫桥经验"要进一步彰显民本化、社会化、时代化、信息化、法治化的内涵和特征。加快培育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树立依法治理理念,依法化解矛盾,健全长效机制,是推动"枫桥经验"法治化的有效途径。

关 键 词:“枫桥经验”  法治化  路径  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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