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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闽台两地知识产权司法协作
作者姓名:杨德明
作者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摘    要:两岸虽然签订了知识产权合作保护协议,但由于该协议是综合性合作协议,在具体操作上仍存在许多制度上、法律上的障碍。福建作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可以充分发挥优势,在管辖权、协助调查取证、裁判的认可与执行等司法协作方面先行先试。

关 键 词:闽台合作  知识产权  司法协作  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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