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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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渝办发〔2009〕7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普通高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既是稳定当前就业局势的现实需要,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314"总体部署、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市的客观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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