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重庆港鸿都市工业园等为市级都市工业园(第四批)的通知
摘    要:渝办发2008]295号2008年10月17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认定以下5个都市工业园为市级都市工业园(第四批):重庆港鸿都市工业园(江北区)重庆藏金阁都市工业园(江北区)重庆陶家都市工业园(九龙坡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