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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通知
摘    要:渝办发2011]9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10年全市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推进顺利,转户整体态势良好。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明确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确保2011年第一阶段改革目标的顺利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放宽本市籍返乡农民工转户条件本市籍返乡农民工回渝后在主城区或远郊区县(自治县)城务工经商,申请农转城的,其市内外务工经商年限叠加计算,凭市内外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务工单位证明等材料,向入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关 键 词:公安  户口  制度  改革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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