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收治四川地震灾区伤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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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渝办发2008]15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全力支持四川省抗震救灾工作,切实做好收治四川地震灾区受伤群众的工作,确保灾区伤病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级地震,灾区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严重。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亲临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部,对我市抗震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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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卫生 医疗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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